本報訊(通訊員 龔節萱 記者 葛妍) 根據《南京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規定,雨水收集系統“規劃用地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系統”。雨水收集系統昨天,市供水節水管理處對我市部分小區進行了執法檢查,雨水回收系統其中有三家大型小區因未建雨水收集系統被勒令整改。這在我市尚屬首次。
昨天,檢查人員首先來到河西西堤國際第三區。雨水收集系統小區每棟樓都有一根直徑約10厘米的管道從樓頂通向埋在地下的蓄水池,這就是小區的雨水收集系統。
據小區物管負責人介紹,小區利用樓棟雨水管收集屋面雨水,利用地面雨水井收集路面和綠化帶里的雨水。雨水被收集到地下蓄水池后,由精密過濾設備完成處理,再將水送入小區景觀水池。處理后的雨水還可用作小區綠化和清潔用水等。
據統計,小區用地3萬多平方米,每年回用雨水量約為1.5萬噸,雨水回收系統至少可節約70%的用水,業主公攤水費也大為減少。
昨天檢查中,包括金馬酈城在內,共有三家大型小區因未建雨水收集系統被勒令整改。
在金馬酈城小區D區建設現場,建設方表示,當初小區在規劃設計審批時,未被告知需配建雨水收集利用系統。對此,市供節水管理處處長金勇軍表示,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南京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中有明確規定,作為開發建設方應該有所了解。
據悉,雨水回收系統今年3月1日《省城鄉供水管理條例》正式實施,“規劃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應當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系統”也被納入其中,違規者可處3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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