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收集利用,是改善城市水環境、維系綠色生態的一個重要手段。隨著城市發展,大量的道路、房屋等不透水面積增加,使城市的降水入滲量大大減少,雨洪峰值增加,匯流時間縮短,導致城市雨洪危害加劇,水澇災害頻發,每年因此造成難以計數的巨額損失。與此同時,還導致雨水資源的大量流失、雨水徑流污染加重、地下水位下降和地面下沉、城市生態環境惡化等多種環境危害。
雨水是天賜的禮物,可以免費獲得,同時由于水質條件較好,離用水點近,因此被認為是最有利用價值的水資源。但由于其經濟效益相對較低,社會積極性不高成為推進城市雨水綜合利用的瓶頸問題。那么我們該怎么解決呢?
對符合條件的新、改、擴建工程項目要同期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對雨水進行就地入滲回補、收集直接利用或調蓄排放,實現雨水綜合利用;已建成的公園綠地凡具備雨水收集建設場地條件的,應補建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同時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適用當地的雨水生態利用、雨水徑流傳輸與收集、雨水滲透、涵養等技術,并配套完善相關對策。優先考慮入滲回補地下水、儲存直接利用,改善區域生態環境。
雨水利用要結合項目同步建設。建設單位在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應對建設工程的雨水利用進行可行性專題研究,設計單位應嚴格按照明確的內容及相關標準進行規劃、設計。施工圖審查單位要依據相關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對項目中有關雨水設施的設計內容進行審查。建設項目中涉及雨水設施的內容應納入施工合同中,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施工、監理。擅自更改設計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通過多種工程性措施,既可以收集屋面、地面等較為清潔的雨水,經過處理后回用于景觀水體的補水、綠化、洗車用水和空調補水,還可以通過配套完善雨水下滲和調蓄排放設施,緩解城市排水管道壓力,從而減少城市內澇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