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市就要有“體”。體包括綠色、灰色、藍色“三大”。
其中,綠色是構建全域范圍內江河湖濕地系統的自然,灰色打造包括管廊、雨水調蓄池等在內的人工,藍色則實現對區域內所有體的系統管控。
所以,城市“體”既包括河、湖水系等藍色大,也包括下凹綠地、雨水花園、可滲透鋪裝等綠色小。雨水通過這些“體”下滲、滯蓄、凈化、回用,最后超標部分徑流外排,從而可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統的標準,緩減城市內澇的壓力。
城市從未高喊自己要“解決城市洪澇災害”,城市背負的使命是:使開發地區盡量接近于自然的水文循環!其直接目的固然在于收集利用雨水、減少洪澇災害,從城市建設理念來講,這其實是對城市公共設施、生態系統的改造和升級,是著眼于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科學規劃布局。若不是基于這種生態理念來推進城市建設,就可能出現一邊大舉破壞城市原有生態系統,一邊耗費巨資償還環境欠債的情形。
應該看到,城市試點工作處于起步階段,試點區域也不是整個城市區域,而且試點城市正在將內澇防治作為重要任務在實施。因此,在試點項目還沒有實施完的前提下,不宜蓋棺論定。在城市建設的實施過程中,應避免急于求成的心理。
以往各地在城市建設中,特別是管網鋪設等基礎設施方面,普遍存在欠賬,導致經常出現“城市看海”景觀。對這些城市原有設施進行改造升級,本身就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進行下沉式綠地改造、綠色屋頂建設,或者進行路面透水鋪裝,相當于對城市功能進行大量改造,當然也需要大量公共財政投入。對許多地方來講,城市建設仍是一樁新鮮事物,如何借鑒國外先進經驗,進行本土化試點推廣,也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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