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城市”,通過雨水收集、過濾的系統設施,將雨水再利用于園區水景營造等方面,在減少積水城市內澇的同時,形成獨特的生態景觀。
雨水收集回用系統一般包括:收集、棄流、雨水儲存、水質處理和雨水回用。當雨水較為潔凈時,也可不設置初期雨水棄流。景觀水體(不包括噴泉等水質要求較高的水景)雨水收集回用系統的構成簡單且節省造價。匯集的雨水經棄流裝置或棄流系統,用管道輸送到景觀水體中儲存,超過設計利用標準的水量經溢流管道排到市政雨水管網中。匯集的雨水為屋面雨水,也可是屋面、路面混合雨水。當水體周邊有漫坡綠地時,硬化面的雨水可流經綠地進入水體,這時綠地可起到對初期雨水的凈化作用,替代棄流裝置或棄流系統。若綠地需要在雨季施肥,綠地徑流宜采取工程措施進行初期雨水棄流。水質凈化系統維持水體的水質達到使用標準,水體儲存的雨水可用于景觀水體補水,澆灌綠地等雜用。水質凈化系統屬景觀水體的常規配置設備,可兼做雨水的凈化設施。
水體即是雨水用戶,又是雨水的儲存措施。雨水的蓄存通過如下方式實現:水體設置旱季(低)水位和雨季(高)水位,兩水位之間的容積蓄存雨水;或者設置設計水位和溢流水位,利用水位之間的容積蓄存雨水。景觀設計應考慮不同水面標高時的景觀效果。對于無市政雨水管道的居住區或村鎮,溢流雨水可引入地面水體或排水溝。當建筑區另有中水等水源時,系統中還應含有補水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