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綠色建筑還是城市,雨水設計的關鍵在于設計理念的轉變,要視雨水為資源,視雨水為環境的重要因素,而不是麻煩和廢物。構建低影響開發系統,是實現綠色建筑和城市的效益點和關鍵點。
城市和綠色建筑對雨水都有要求,特別是城市。城市始終圍繞著雨水來做設計,對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水安全和水文化五方面提出不同要求。綠色建筑對雨水的要求主要體現在節地與室外環境、節水與水資源這兩個指標上。其中節地與室外環境又從三個方面進行了細化,包括對原有生態的保護、對雨水污染物的減排和對雨水徑流的減排;水資源利用則要求把景觀水體設計為生態水體。
從2015年開始,城市成為了城市建設的一大熱點,去年4月國家公布了16個試點城市,城市開始廣為大家所熟知,不少業內人士也開始關注;去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2015國務院推進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簡稱75號文),對城市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4月份公布的16個試點城市之外,到2020年,全國20%的城市建成區實現70%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到2030年,有80%的城市建成區達到70%的控制目標。
再來說綠色建筑的發展情況。從2006年中央頒布《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到2008年我國才出現首批10個綠色建筑,而到去年年底,我國有近4000個建筑獲得綠建標識,發展十分迅速。
城市和綠色建筑對雨水都有要求,特別是城市。城市始終圍繞著雨水來做設計,對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水安全和水文化五方面提出不同要求。綠色建筑對雨水的要求主要體現在節地與室外環境、節水與水資源這兩個指標上。其中節地與室外環境又從三個方面進行了細化,包括對原有生態的保護、對雨水污染物的減排和對雨水徑流的減排;水資源利用則要求把景觀水體設計為生態水體。
城市對雨水的利用體現為六個字:滲、滯、蓄、凈、用、排,這六個字體現了我們對雨水的態度先是“滲、滯、蓄”,“凈、用”,最后才是“排”。城市能夠充分發揮場地的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消化作用,最終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在“滲、滯、蓄、凈、用”的環節中,還存在著生態設施與灰色設施的區別。以“滲”為例,綠地可以實現雨水入滲,滲水管、滲井等灰色設施也能實現這個功能。城市和綠色建筑都要求先考慮使用生態設施,當場地空間和下滲能力不夠時再考慮使用人工設施。“滲、滯、蓄、凈、用、排”體現了生態優先、綠色優先的理念。
目前,我國的城市真正形成規模、實現功能的還非常少,很多經驗都是從綠色建筑實踐中總結出來的,有三個設施經常被用到:下凹式綠地、雨水斷接和景觀水體。
先說下凹式綠地,從狹義上講,下凹10公分的綠地就是下凹式綠地,從廣義上說,下凹式綠地還包括雨水花園、植草溝等。下凹式綠地是為了實現雨水的滲、滯、蓄、凈、排,但在實踐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