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及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云南鴻翔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及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同意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及修訂公司章程。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情況如下: 一、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情況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云南鴻翔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1873 號)核準公司以非公開發行不超過 79664569 股新股。本次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 47169811 股,并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47169811 股,注冊資本相應的增加 47169811元,公司變更后的股本總額為 567769811 股,變更后的注冊資 本為 567769811元。 二、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訂)》,對《公司章程》第三條、第六條、第十 九條進行修訂: 第三條:公司于 2014年 6月 9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6510萬股,于 2014 年 7月 2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六條:原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52060萬元。” 第十九條:原為:“公司股份總數為 52060萬股,均為人民幣普通股。” 三、《公司章程》修改情況 修訂前: 修訂后: 第三條: 公司于 2014年 6月 9日經中國證券監 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6510 萬股,于 2014年 7月 2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條: 公司于 2014年 6月 9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65100000股,于 2014年 7月 2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于 2017年 10月 20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非公開 發行 A股股票 47169811 股,于 2017年 12月 28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52060 萬元。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567769811元。 第十九條: 公司股份總數為52060萬股,均為人民幣普通股。 第十九條: 公司股份總數為 567769811 股,均為人民幣普通股。 除上述修訂內容和條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保持不變。 修訂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資訊網,敬請投資者查閱。 備查文件: 1、《云南鴻翔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決議》; 2、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鴻翔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 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