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正式實施!公司注冊資金明確了!
發布時間:2019-05-09 1:33:57 | 人感興趣 | 評分:3 | 收藏:
公司法修正案通過!新《公司法》10月26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條文統一公布,準備注冊公司的老板和財務人員又要重新學習了。
1.國家宣布,新公司法正式執行!
10月2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并于當天正式執行,修正后的公司法有新的變動,會計人、法人務必要學習到位。
公司法修改是非常重大的事情。此次修法,對公司回購方面有新的改變,修改后的《公司法》明確,六種情形下,公司可收購本公司股份,包括: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限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本次對對公司法有關資本制度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賦予公司更多自主權,有利于促進完善公司治理、推動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2.新公司法后,公司注冊資金多少合適?
公司法實際上已經修訂過幾次的,對于大部分的會計人、老板來說,最關心的還是在于注冊資金方面的問題,在之前的公司法里面明確過對降低企業注冊資本,但是今天同樣在公布的條例里面是關于減少企業注冊資本。
現在是大眾創業時代,很多人都自主創業做起了老板,但是在在剛注冊公司時,注冊自己多少合適呢?
一:注冊資金多少合適,規定的注冊資金的是多少?
公司注冊資本變化,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后,全國取消了公司設立的限額。
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公司法對注冊資本規定作出了較大改動。
公司法規定,只需3萬元即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只需500萬,可分期繳付,對無形資產不作規定,改為規定貨幣資產不得低于總資產30%。
公司注冊資本是公司作為一個經濟主體,對外宣稱的能承擔的責任大小!
首先普及下,為什么大部分的公司都叫“XX有限公司”或“XX有限責任公司”?這里的有限責任,指的就是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的責任,而責任的額度就是公司的注冊資本。
我們國家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實行注冊資金認繳制。
二:提醒各位,注冊資本并不是寫越多越好
注冊資本認繳制實行后,注冊公司門檻降低,無需注冊資本驗資報告。
理論上,除了仍舊實行法定注冊資本的行業外(比如銀行、保險、證券、融資租賃、建筑施工、典當、外商投資、勞務派遣等十四類行業),注冊資本隨意設定都是可以的。
但作為創業者,應當有比較嚴謹的法律意識,還要考慮一個稅種,印花稅!雖然說印花稅準備下調但是注冊資本過大,交的印花稅也夠喝一壺的了!
每年年底,企業要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繳納萬分之二點五的印花稅。(11月30日征求意見結束后實施)
例如一家互聯網公司的注冊資本是200萬元,如果企業完成實繳,那么,企業的印花稅將是500元。
說個極端的例子
2016年,一家名為安徽玉龍地智慧餐飲的公司注冊資本為50,000億元,(3個騰訊的估值),如完成實繳,印花稅將達到25億元。所以那些想要偽裝成億萬富翁的“創業土豪們”要慎重了。
所以,注冊資本并不是越大越好,大部分互聯網創業者走的是股權融資的路子,最重要的是股權比例,而不是注冊資本。
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定一個合理的注冊資本,才是最理智的選擇。
3.這類企業可以直接注銷
都說注冊公司容易注銷難,前段時間國家正式發文,這類公司可直接辦理稅務注銷登記!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的通知
稅總發〔2018〕149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注銷程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清稅證明免辦服務
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一)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二)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4.總結
會計行業是一個不斷學習和輸出的行業,的稅務政策,的會計實操都是需要每一位會計人用心學習,壹貝諾一直為大家帶來的財稅政策和財稅解讀,我們一同進步,在會計職場道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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