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聯合推進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工作
發布時間:2019-01-09 18:19:11 | 人感興趣 | 評分:3 | 收藏:
中國證監會、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推進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2017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關于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要求,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和《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建房〔2017〕153號),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支持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鼓勵發行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就有關事宜發布通知。
《通知》明確了開展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基本條件。主要包括物業已建成并權屬清晰,工程建設質量及安全標準符合相關要求,已按規定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相關手續;物業正常運營且產生持續、穩定的現金流;原始權益人公司治理健全且最近兩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等。
《通知》明確了優先和重點支持領域。明確優先支持大中型城市、雄安新區等國家政策重點支持區域和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城市的住房租賃項目開展資產證券化。
《通知》明確了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工作程序。鼓勵住房租賃企業結合自身運營現狀和財務需求,開展資產證券化,明確了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申請、受理、審核、發行的程序,并對開展住房租賃證券化中涉及的租賃住房建設驗收、備案、交易等程序進行優化,建立綠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明確提出加強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業務合規、風控與管理體系。中國證監會和住房城鄉建設部推動建立健全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合規、風控與管理體系,指導相關單位完善自律規則及負面清單,建立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風險監測、違約處置、信息披露和存續期管理等制度規則,引導相關主體合理設計交易結構,切實做好風險隔離安排,嚴格遵守執業規范,做好利益沖突防范以及投資者保護,落實各項監管要求。研究探索設立專業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增信機構。
建立健全自律監管體系。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要加強配合,搭建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自律監管協作平臺,加強組織協作,加快建立住房租賃企業、資產證券化管理人、物業運營服務機構、房地產估價機構、評級機構等參與人的自律監管體系,研究推動將住房租賃證券化項目運行表現納入住房租賃企業信用評價體系考核指標,依法依規對嚴重失信主體采取聯合懲戒措施。
《通知》指出要合理評估住房租賃資產價值。房地產估價機構對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底層不動產物業進行評估時,應以收益法作為最主要的評估方法,嚴格按照房地產資產證券化物業評估有關規定出具房地產估價報告。承擔房地產資產證券化物業估值的機構,應當為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的專業力量強、聲譽良好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資產支持證券存續期間,房地產估價機構應按照規定或約定對底層不動產物業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評估,發生收購或者處置資產等重大事項的,應當重新評估。
積極做好盡職調查、資產交付與持續運營管理工作。資產證券化管理人、房地產估價機構、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應勤勉盡責,對有關交易主體和基礎資產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確保符合相關政策和監管要求。發起人(原始權益人)應切實履行資產證券化法律文件約定的基礎資產移交與隔離、現金流歸集、信息披露、提供增信措施等相關義務,并積極配合中介機構做好盡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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