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CEPA項下部分貨物實施零關稅
發布時間:2019-01-09 18:17:18 | 人感興趣 | 評分:3 | 收藏:
海關總署發布《關于2018年下半年CEPA項下部分貨物實施零關稅的通知》。
公告稱,根據《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的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新完成原產地標準磋商的4項香港原產商品,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零關稅。具體清單見附件。
附件: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2018年下半年已完成原產地標準核準商品稅目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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