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局開展2018會計領軍人才選拔工作
發布時間:2019-01-08 15:57:39 | 人感興趣 | 評分:3 | 收藏: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布《關于開展2018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和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選拔培養的通知》,行政事業類招生人數約30人,企業類招生人數約40人。
公告稱,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18年度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選拔培養的通知》(財會〔2018〕6號)、《關于開展2018年度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類)選拔培養的通知》(財會〔2018〕7號)、《關于印發會計行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的通知》(財會〔2010〕19號)和國管局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實施意見》(國管財〔2012〕141號)要求,國管局負責組織開展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養對象的申報和筆試,以及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和行政事業類)選拔條件請登錄中央國家機關會計網(www.ggj.gov.cn/kjw)“會計領軍人才選拔培養申報”模塊查看財會〔2018〕6號、財會〔2018〕7號文件的有關內容。
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企業類和行政事業類)選拔條件與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企業類和行政事業類)相同。各部門、各單位中參加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選拔考試且有意愿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選拔培養的申請者,可在《2018年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養項目申報匯總表》的末欄“是否愿意參加中央國家機關培養”中注明“是”,即視為同意參加。
申請者參加財政部統一命題的筆試。筆試結束后,財政部組織有關專家對試卷及申報材料進行審閱,確定參加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選拔面試的申請者名單,并進行面試和考察。
國管局根據財政部選拔情況,對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選拔培養的申請者,按照筆試成績和資料審核結果確定面試人選,并于2018年12月單獨組織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資料審核和面試三項成績綜合排名,擇優確定考察對象,征求用人單位意見后,確定入選學員名單(行政事業類招生人數約30人,企業類招生人數約40人)。
2018年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行政事業類培養工程集中培訓將于2019年5月在廈門國家會計學院開班,企業類培訓班將于2019年9月在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開班,具體開學時間和有關要求由各國家會計學院通知學員。
2018年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訓班將于2019年5月開班。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將書面通知學員。
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養周期為6年,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周期為3年。采取集中培訓與在職學習相結合、課堂教學與應用研究相結合的培養方式,全面培養和提升培養對象的綜合素質。
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和中央國家機關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經費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分別列入財政部和國管局部門預算。學員在培訓期間的食宿費自理,可由學員所在單位按標準給予補貼。
申報人員于4月1日至6月24日登錄中央國家機關會計網,進入頁面右側第三個模塊“會計領軍人才選拔培養申報”,按照申報流程及相關要求,在線填寫、提交相關材料。初審通過后打印《全國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養項目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將相關證明材料報送主管單位。
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發表論文復印件、發表專業著作封面和封底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相關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復印件。已獲得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需提交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通過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評結合考試的,需提交通過考試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或在《申請表》上注明考試成績并加蓋考試管理部門印章。
各主管單位要認真審核上述材料,分別填寫《2018年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養項目申報匯總表(行政事業類)》和《2018年會計領軍((后備))人才培養項目申報匯總表(企業類)》,由人事部門和會計事務主管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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