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雇主與保姆為避管理費,私下達成協議,合“炒”家政公司,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這種情況在本市家政市場不在少數。但業內人士表示,雇主和保姆聯合“炒掉”家政公司的做法隱患頗多。
“唉,雇主和保姆又把家政公司給炒了。”在本市開家政公司的姜先生昨日告訴本報記者,上個月,他接待了一個想雇傭保姆的顧客,談好價格后,他就向其介紹了公司的保姆。誰想到雇主雇了一個月,卻突然表示不雇了。事后調查才知道,原來是雇主與保姆甩開家政公司,私下達成雇傭協議。
記者走訪本市多家家政公司了解到,目前雇主與保姆合“炒”家政公司的情況不在少數,由于多數家政公司為保姆介紹到工作后,每月都會從雇主繳納的傭金中抽取一定金額作為保姆管理費,不少保姆、雇主為了逃避這一費用,在通過家政公司找到合適人選后,便同家政公司解除合同,再私下達成雇傭協議。
一位家政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其實這種情況會給雇主帶來嚴重隱患,去年他的一個客戶與保姆私下達成協議后,保姆在做清潔時,損壞了雇主家中價值1萬元的電視,但由于缺乏家政公司的制約,保姆事后一走了之,給雇主帶來了很大損失。
對此,本市經濟律師劉善惠表示,雇主與保姆甩開家政公司達成私下協議的做法存在風險,雇主在家政公司雇傭保姆時,都會簽訂合同,因此即使保姆出現損壞家中財產等情況,雇主也可以依照合同條款向公司進行維權,但雇主與保姆私下達成協議就失去了合同的保護,即使雇主與保姆簽訂了合同,由于保姆流動性強,事后一走了之,也會給維權增加難度。因此,雇主不要與保姆私下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