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與家政服務人員發生糾紛無人調解?家政服務人員權益受侵害家政公司置身事外?日前,記者從西崗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獲悉,通過推行家庭服務企業員工制管理,3家家庭服業試點企業已與150余名員工簽訂合同,以上問題將得到解決。
據介紹,西崗區主要通過保險補貼的方式推動家庭服務企業員工制管理,家庭服務業企業吸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3年內按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分別為:年補貼90%、第二年補貼80%、第三年補貼70%(含市政府給予的50%補貼)。市民蔣女士認為,家庭服務業規范化發展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個好消息。“和家政服務人員產生糾紛可以向家政公司投訴,消費者有地方說理了。 ”
西崗區人社局就業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表示,實行員工制,除了能保障消費者權益外,對家庭服務企業及員工都有好處,對家政公司來說,和從業者簽了合同,就不怕留不住好員工。對從業人員來說,不但能領到底薪,保險也能保障他們的權益。
據介紹,今年西崗區把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四個一”工程列為年度重點民生工程項目,即出臺一項西崗區發展堅挺服務業扶持獎勵政策、建立一個西崗區家庭服務網、開辟一檔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電視欄目、扶持一批家庭服務企業員工制試點單位。目前,西崗區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四個一”工程已經全面落實。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黃鳳桐
律師說法
家政服務人員工作中受傷害誰負責?
遼寧仁凱律師事務所的徐正東律師表示,如果業主自己找的家政從業人員,產生了雇傭關系,家政服務人員在工作中受到傷害,那賠償主體就是雇主。如果雇主通過家政公司找的家政工作人員,雇主和家政公司產生的是合同關系,如果家政服務人員受到傷害(非雇主故意或過失造成家政從業人員人身傷害),雇主不需要承擔責任。
此外,是否和家政公司簽了合同,對家政工作人員的保障程度是不一樣的,“簽了合同可以用工商保險的賠償金來支付醫藥費,沒簽合同的從業人員就可能面臨家政公司人去樓空的情況。 ”對企業來說,給員工簽合同交保險,承擔風險也會減小。
家政服務人員造成雇主損失誰承責?
家政服務人員造成雇主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無論家政服務人員是否與家政公司簽過合同,雇主都可以向家政公司主張賠償,家政公司再向家政服務人員追償。如果家政公司沒與家政服務人員簽訂合同,那么口頭約定以及行業慣例也可以成為追償依據。 原標題 [150余名家政人員臨時工變為合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