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力推家政服務業立法的中華女子學院教授劉明輝,曾參與制定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發展家庭服務業的指導意見》。她告訴記者:“這部規章將對家政服務合同、家政人員保險等諸多與家政服務員權益密切相關的方面作出規范,但只適用于家政公司的家政人員,而不涉及零散的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
這部規章具體何時能出臺,劉明輝說:“這要在我國簽署相關國際公約之后。目前還是一個初步計劃。”對于記者“家政工人權益保障的國家專門立法何時能實現”的問題,劉明輝直言不易:“目前的主要障礙存在于部分立法者僵化的慣性思維,表現為缺乏對歧視家政工的認識,家政服務人員由于其受雇家庭不被認為具備勞動法規定的主體資格等。”
近年多發的“保姆荒”及家政工人權利遭受侵犯后無從救濟的現狀,使得家政行業的規范及家政工人的權益保障成為亟待解決的命題。據統計,全國家政工的數量在1600萬到2100萬之間,這樣一個龐大的群體,其權利義務卻在法律上長期處于不明狀態。劉明輝在調查中發現,部分家政工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打罵、虐待、性騷擾案時有發生,超時工作現象普遍存在。如月嫂入戶26天,每天休息平均不足4小時,體力嚴重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