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海都網記者 陳蓉) 福建省首份家政行業合同將在全省所有家政企業中統一啟用。昨日記者從福州市商貿服務業局獲悉,福建省商務廳要求向全省家政企業推廣執行商務部《家政服務合同》范本,以便進一步規范家政服務經營行為。福州市家政行業協會林會長表示,福州家政企業7月1日后將統一啟用統一合同,啟用前,會結合本地的情況,作些調整,不會完全照搬商務部范本。
記者注意到,商務部推廣的《家政服務合同》范本有三種,分別是《家政服務合同(員工制范本)》、《家政服務合同(中介制范本)》、《家政服務合同(派遣制范本)》。
“福州絕大多數還是以中介制范本為主。”福州市家政服務業協會林桂輝會長說,福州還沒有真正實行員工制的家政企業,只有少數幾家在試點往員工制企業轉型過渡。林桂輝表示,員工制與非員工制的區別在于是否為保姆月嫂繳納醫社保。
林桂輝稱,多種因素導致家政企業難以真正轉型成員工制企業。在福州從業的保姆多是外地人,流動性強,做了醫社保后城市間難以銜接;其次成本也是一個大問題,繳納醫社保,按額繳納,每年至少要多繳600多元,而“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費者是否買單是未知數;社保也要繳納15年才能領取,而福州從業保姆不少都是40歲以上,再繳納15年,不少保姆不愿接受。
記者注意到,此次全新推出的中介制合同,除了明確服務內容、服務地點、服務時間外,還詳細列出了消費者、家庭服務機構、家庭服務員三方的權利義務,如家庭服務員不得私自翻閱、拿取客戶財物,不得向他人泄露消費者的家庭信息、經濟狀況及個人隱私等。
□相關新聞
家政服務 投訴頻發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海都網記者 李荔 付嚴 徐豐) 記者昨日獲悉,今年以來,福州倉山區工商局接到近10起家政服務相關消費投訴。
6月4日,劉女士委托胖姐家政服務公司物色保姆,雙方約定中介費為530元。之后,劉女士支付了中介費,家政公司為她找來一名中年保姆,但保姆上崗僅半天就說不干了,劉女士要求家政公司退還中介費,遭拒。工商人員介入調解,發現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無法認定實際支付的中介費,胖姐家政同意退還400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