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家政服務機構將有統一的合同文本。日前省商務廳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商務部門結合當地行業發展實際,推廣執行商務部《家政服務合同》范本,以進一步規范家政服務經營行為,促進家政服務業健康、持續、有序發展。其中,到今年年底前,各地承擔“放心家政”服務體系建設任務的家政機構將全部使用這一合同。
據了解,此次商務部推廣的《家政服務合同》范本有三種,分別是《家政服務合同(員工制范本)》、《家政服務合同(中介制范本)》、《家政服務合同(派遣制范本)》,分類對家政服務機構、家政服務員和消費者的權利、責任和義務進行了明確。
“此次出臺的《家政服務合同》范本,保護了雇主和家政服務員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了雙方行為,有利于減少糾紛。”省商務廳有關人士介紹,與以往家政服務員、雇主、家政公司簽訂的合同相比,《家政服務合同》范本的亮點是出現了“免責條款”。
根據合同約定,家政服務員對古董、字畫、珠寶、玉器、首飾等物品,不負責清潔養護;對于各類家用電器,不負責拆裝和清洗,只負責外部清潔;對于高檔衣物、皮具、飾品、鞋帽等,不負責清洗、熨燙、保養;不負責擦洗二層以上(含二層)住所的玻璃外側……如果雇主在這些方面未盡審慎的注意義務而導致出現損失,家政服務機構或家政服務員不予賠償;若由服務員故意造成損失,則不在免責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