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健康證明的保姆、月嫂等家政服務員是否真的健康?近日,一名為孩子找保姆的母親反映,半年內,她從多家家政公司先后雇傭多名持健康證明的保姆,并自費為她們進行體檢,其中數人分別患有乙肝、灰指甲等傳染性疾病。(新京報6月23日)
保姆、月嫂整天跟雇主、小孩、老人接觸,既當廚師,又當護理員,與雇主家人吃住在一起。同時,其流動性大,接觸的家庭、服務對象復雜,如果她們染有疾病,特別是傳染病,如乙肝、傷寒、痢疾、肺結核、皮膚病或性病等,極易造成疾病的相互感染和傳播。
目前,相當一部分家政公司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均作出相應要求:入職前須接受身體檢查,并提供無乙肝、肺結核等疾病的健康證明。各地不少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體檢中心(部),也都針對家政人員,制定了詳細的體檢流程圖,并張貼在醒目處。但據調查了解,不少家政服務人員“家政健康證”不健康,存在假冒偽劣現象,表現在:一是體檢項目不全,有的在體檢環節存在因檢查項目少致使疾病漏檢,有的“家政健康證”就是一張只檢測乙肝表面抗原的簡易報告單。二是“一證通行”,有的保姆、月嫂頻繁更換雇主,仍用原有的健康證。三是“超期服役”,“家政健康證”有效期超過一年。四是存在“代檢”隱患,有的“家政健康證”不代表本人,而是其他人冒名頂替體檢的。五是“假證”,有的是通過非法渠道“辦證”,以假健康證來忽悠雇主。
一般來說,相關從業人員在同一雇主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體檢,每年核發一次健康證;每更換一個新雇主,都應再到醫院進行一次相關項目的檢查,以免在舊雇主家染病而再感染新雇主家人。同時體檢項目不能漏,包括抽血查肝功能、大便培養查腸道菌、胸透或痰檢、婦科疾病和性病、皮膚病檢查等。
作為雇主,為了家人的健康,在聘請保姆、月嫂時,不管其是否有“家政健康證”,都應自己掏點錢,親自帶他們到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健康體檢中心進行一次正規健康體檢,別讓“家政健康證”忽悠家人健康。另外,在為老人和孩子雇用保姆前,不妨自己或請衛生保健、救護專業人員對保姆開展一次基本的醫療保健護理及救護常識培訓,讓其有針對性地掌握一定的保健及家庭救護常識,以更好地保護家人的身心健康。
作為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建立健全健康體檢規章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高度重視家政服務員健康體檢工作,認真核查每一個環節的體檢人員,確保身份證、人、姓名與體檢表相符,別讓其“作假”、“代檢”、“漏檢”。
作為國家層面,應盡快制定出臺保姆、月嫂等家政服務行業規范,建立健全保姆、月嫂的健康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定期衛生保健培訓及健康體檢制度,有針對性地制定保姆、月嫂健康標準,明確要求保姆、月嫂必須辦理“健康證”,持“健康培訓證明”及“健康證”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