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鐘點工出意外,家政公司和雇主推卸責任
不久前,來自南通的楊阿姨在雇主家擦客廳的水晶吊燈時,不小心從梯子上摔下來,把一條腿給摔斷了。由于楊阿姨與雇主、家政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合同關系,三方互相扯皮,最終雇主掏了2000元,楊阿姨和家政公司各自承擔醫療費用的一半。
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全省有5000多家家政公司、20多萬家政服務人員,大多數家政公司都屬于中介性質,家政人員掛靠在公司找活干,雙方只是中介關系,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雇主找人,則是與家政公司聯系,與家政服務人員也沒有直接的勞動合同關系。這樣帶來的結果是,家政服務人員一旦出現意外索賠時,家政公司和雇主就會推卸責任。“我們都不跟保姆簽勞動合同,只是將他們介紹給雇主,賺取中介費,這是行規。”一家家政公司負責人如是說。
對策:每月保費從10元到25元不等,可賠40萬元
江蘇省家庭服務業協會秘書長張喬說,推出的這款家政服務人員綜合保險,今年先在幾家家政公司試點,明年力爭做到全覆蓋。
記者注意到,這份保險的保障責任包括意外身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費用、意外住院醫療津貼和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等8項。保費從每月每人10元到25元不等,如果家政服務人員自身發生意外傷害,可獲賠6萬元—25萬元;如果造成雇主人身意外傷害,雇主可獲賠20萬元—40萬元;如果造成雇主家財產損失,雇主可獲賠3萬元—5萬元。
“這個險種主要針對家政服務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相關人士介紹,家政服務人員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在工作過程中,自身發生意外,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額承擔賠償責任。家政服務人員帶來意外財產損失的,比如操作不當損壞家用電器或失手打碎花瓶等,保險公司將給予賠償。對雇主家庭成員造成人身傷害的風險,比如給寶寶洗澡不小心把小孩燙傷等等,也會有賠償。
建議:把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有效結合起來
那么保險的保費由誰來出?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可以由家政服務公司或者家政服務人員繳納,“根據我們之前所做的調研,一些家政公司還是愿意接受的。”
“我們公司共有1000多個阿姨,都沒簽訂勞動合同。”南京雪松家政服務有限公司經理胡雪松說,在阿姨干活的過程中,一年大概會發生十來起意外事故,的得賠償十幾萬元,“我們還是愿意購買保險的,萬一發生什么事情,也能得到根本保障。不過希望保費便宜些,保額大些,保障多些。”不過,記者也隨機采訪了幾名家政服務人員,讓她們從收入當中拿出一部分錢來買保險,她們有些舍不得。“在雇主家里干些簡單家務活能發生什么大事情啊,為一些小意外也不值得買保險。”張阿姨說。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要想真正防范和化解家政服務行業風險,保障各方權益,必須有一個完善的保障體系,這個體系僅僅依靠商業保險的力量恐怕難以完成。應該由政府部門牽頭推出一個綜合的保障方案,把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有效結合起來,才是治標治本的解決之道。